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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籍民用船舶庆祝7月11日航海日 船舶挂旗并统一鸣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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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交通部的规定,7月11日当天日出至日落,中国籍民用船舶、中国航运企业拥有或经营的非中国籍船舶挂满旗。我国航运、港口、船舶代理、海事、救助、水运工程等涉海管理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科研院校,可参照船舶挂满旗的方式悬挂旗帜。同时规定,除在限制鸣笛特殊水域或在港作业的船舶外,中国籍民用船舶、中国航运企业拥有或经营的非中国籍船舶实施统一鸣笛,具体时间为:7月11日上午九时整始,持续时间为1分钟。

 
  据了解,今年的“航海日”活动由全国系列活动和青岛主会场系列活动两大部分组成,其中包括颁发“海员家属贡献奖”、“航海科技贡献奖”、“2007年世界华人海洋与气候论坛”、国家海洋局7000米载人科考深潜器试潜、中俄航海夏令营、青少年航海技术竞赛及航模表演、舰船知识比赛等。

  航海日活动组委会组织了一个以水为载体,名为“和谐”的活动,该活动由海洋科考站、远洋船舶从南极、北极和各大洋,以及中国著名的江河湖海采水,在7月11日倾注到一个象征“和谐”的容器内,活动结束将送归大海,以示爱护环境、珍惜水源、节约资源。


责任编辑: 整理时间:2007-8-28 13:44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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