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中国船舶代理网 > 首页>>船舶代理新闻>>新闻内容

船舶将挂旗鸣笛庆“航海日”

来源: 作者: 点击:
交通部日前发布了《关于庆祝航海日船舶挂旗并统一鸣笛的通告》。

    经国务院批准,每年7月11日为“航海日”,同时也作为“世界海事日”在我国的实施日期。为营造良好的庆祝氛围,交通部决定:

    一是7月11日日出至日落,中国籍民用船舶、中国航运企业拥有或经营的非中国籍船舶挂满旗。我国航运、港口、船舶代理、海事、救捞、水运工程等涉海管理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科研院校,可参照船舶挂满旗的方式悬挂旗帜。

    二是7月11日9时整始,除在限制鸣笛特殊水域或在港作业的船舶外,中国籍民用船舶、中国航运企业拥有或经营的非中国籍船舶实施统一鸣笛,并持续1分钟。


责任编辑: 整理时间:2007-8-3 17:36:12
与“船舶将挂旗鸣笛庆“航海日” ”相关的文章
·船舶将挂旗鸣笛庆“航海日”
·厦门港国际集装箱运输业务流程实现电子化
·美国长滩港进出口货物运输量再创新纪录
·我国海上超大型物品运输能力居世界第二
·北海进出口集装箱货物激增
·交通部召开座谈会 共商中小航运企业发展之策
·十一五我国重点建设三大现代化造船基地
·深圳港连续4年稳居世界第4位
·天津港散货交易中心落成 货运服务大厅启用
搜索与“船舶将挂旗鸣笛庆“航海日” ”相关文章
搜索文章:
对“船舶将挂旗鸣笛庆“航海日” ”发表评论
会员名称:
匿名用户 ·注册用户·忘记密码?
密码:
评论内容:
(最多300个字符)
  查看评论
栏目最新
·船舶将挂旗鸣笛庆“航海日”
·厦门港国际集装箱运输业务流
·美国长滩港进出口货物运输量
·我国海上超大型物品运输能力
·北海进出口集装箱货物激增
·交通部召开座谈会 共商中小航
·十一五我国重点建设三大现代
·深圳港连续4年稳居世界第4位
·天津港散货交易中心落成 货运
Copyright @ 1996-2006 中国船舶代理网 Corporation, All Rights Reserved